根據(jù)中央決策部署,2014年,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進一步加強“裸官”管理監(jiān)督。截至目前,結合開展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全國共有3200余名副處級以上干部報告了配偶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對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干部,全部進行了崗位調整。中央大力清理“裸官”,彰顯了我黨從嚴治黨、從嚴治理的堅定決心。
我們雖然不能一刀切地認為“裸官”必成“貪官”,但是很多“貪官”的前身就曾是“裸官”。很大一部分的“裸官”身在曹營心在漢,想魚和熊掌兼得,既要權勢也要金錢。從根本來說,這往往是精神信念、理想信仰出現(xiàn)動搖,想利用權力為己謀私,把黨和國家的事業(yè)、將人民的利益拋諸腦后。在“裸官”們把家人、財產(chǎn)都轉移到國外后,一有風吹草動,他們就可以隨時準備“閃人”。因此我們需以此為前車之鑒,要高度警惕這部分“裸官”,同時要以制度規(guī)范,及時把他們引回正軌,及時糾偏。
當前治理“裸官”,不能對“裸官”以偏概全,更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堅持制度把關,使“裸官”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規(guī)范化,既加強教育管理,又注重保障其合法權益、保護其工作積極性,做到趨利避害,揚長避短,促使干部健康成長。
一是要做到打開“裸官”出口。《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中首次明確需對“裸官”進行清理:“裸官”不得在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紀委、法院、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以上機關工作部門或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等5類重要崗位任職,要求已在所列5類崗位任職的裸官,組織人事部門應與其談話,或者動員其配偶、子女回國,或者調崗。讓制度嚴把“裸關“出口,
二是要堵住“裸官”入口?!饵h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裸官”是不得被提拔的6種干部之一。通過制度規(guī)范,使“裸官”權衡得失,自覺放棄走向“裸官”的機會,將更多注意力放在自己的理解和價值實現(xiàn)上。
以制度把關,治理“裸官”,不斷深化干部選任制度改革,既是群眾的期待,也是不斷完善干部管理的需求,推進干部管理制度化、公開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