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10月15日訊(通訊員 吳艷紅 易子杰)“我錯了,我再也不敢喝酒開車了”。10月13日,在新邵交警新田鋪中隊執(zhí)法區(qū),駕駛人張某民涕淚交橫,對自己無證醉酒駕駛違法行為感到后悔不已。
當天上午9時許,新田鋪中隊副中隊長易子杰帶領職工及輔警在新田鋪鎮(zhèn)小廟頭村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9時30分許,一輛二輪摩托車從大新鎮(zhèn)緩緩駛來,民警上前檢查駕駛員相關證件時,該駕駛人支支吾吾,拿不出來。且其開口說話時,民警聞到其有股很大的酒味。民警隨即將該駕駛人帶至辦公室,對其進行酒精檢驗結果為91mg/100ml,隨后民警將駕駛人帶至衛(wèi)生院抽血,經(jīng)婁底市某司法鑒定所鑒定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8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當該駕駛人聽到這個結果時,流下悔恨的淚水。
后經(jīng)查,駕駛人張某民系無證駕駛,目前張某民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