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境內的苗族歷史悠久、災難深重、勤勞勇敢、富有抗爭精神。為了反抗歷代統(tǒng)治階級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湘桂邊界曾爆發(fā)過大小規(guī)模不等的苗民起義數(shù)十次,其中規(guī)模較大的兩次苗民起義是明弘治十四年(1501)城步大地茶園李再萬領導的苗民起義和清乾隆五年(1741)粟賢宇、楊清保領導的苗民起義。雖然歷次苗民起義都失敗了,但邵陽苗族永不言敗的抗爭精神和英勇事跡卻載入史冊而受后世敬仰。
抗爭的歷史背景:一是土地過于集中,“田大半歸富戶,而民丁大半皆耕丁”。失去土地的苗民難以維持生計,“家舉驚惶,民心傷痛入骨,災異由此而生”。二是賦稅過重。明清時期的賦稅有兵賦、人頭稅、戶稅、田賦、茶稅等數(shù)十種,過多過重的賦稅負擔壓得廣大苗民抬不起頭來。三是差役過多。官府對苗民隨意苛派各種差役,苗民每月給官差當腳夫、轎夫等無償勞役在10天以上,加重了苗民的經濟負擔。
抗爭的大體過程:明弘治十四年(1501),李再萬率領城步五峒四十八寨及廣西四十余寨共4萬多苗、瑤、侗民眾起義,明廷派閻仲宇調集湘桂黔三省6萬官兵分八路圍剿。由于苗民義軍武器原始、糧草奇缺、無后勤保障,義軍最后兵力不足萬人。李再萬率義軍“皆奔廣西黃墻、炮溪兩山中”,入洞中藏匿,后官兵砍斷義軍入洞的巨藤,“賊矢萬人皆餓死洞中,今土人名其曰藏軍洞”。清乾隆五年(1741),粟賢宇、楊清保又率領湘桂邊界4萬余苗民舉義旗反抗清廷的壓迫,清廷急調5萬清軍用1年多時間才將義軍鎮(zhèn)壓下去,粟賢宇、楊清保被捕后病死獄中。
抗爭失敗的原因:一是無明確的政治綱領,苗軍首領靠“合款”、“吃齋挖窖”等手段鼓動苗民,提不出帶有號召力的政治綱領。二是“根據(jù)地”狹窄。長安營鄉(xiāng)民間至今還流傳有“長坪府、大寨縣,長安有個金鑾殿”的民謠,民謠從一個側面證實當年義軍曾有過“根據(jù)地”,但方圓不足30公里,且地瘠民貧,彈丸之地無法長期固守。三是敵強我弱。明清官兵都是訓練有素的正規(guī)軍,武器精良,富有作戰(zhàn)經驗,有堅實的后勤保障。苗民義軍武器原始、經濟落后、無后勤保障,在軍事、戰(zhàn)術、后援等方面都處于劣勢。
抗爭贏得部分權益:通過明清時期兩次大規(guī)模的苗民起義 ,朝廷只好調整苗疆政策 ,頒布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以緩和民族矛盾:一是建城步縣。明弘治十七年(1504),明廷拆武岡 、綏寧近地四都五圖與當?shù)匚遽妓氖苏喜⒔⒊遣娇h ,設縣治于儒林 ,隸屬寶慶府。這是當時全國成立最早的民 族“特區(qū)”。建縣后次年始筑城步城 ,現(xiàn)存的利濟門城樓就是城步建縣的歷史見證。二是推 行“改土歸流”政策 ,廢土司 ,委派流官治理 ,使城步成為全 國“改土歸流”最早的苗區(qū)。三是將部分土地歸還苗民 ,以此安撫人心。四是建長安營。清乾隆五年(1741)九月建長安營 ,移寶慶理瑤同知署駐此 ,常駐旗兵1000余人 ,被人稱為“寶慶二府”,前后共經營了170年 ,至宣德二年裁撤。五是建立保甲制度。收繳兵器 、免苗米 、減賦稅 、明令禁止官吏差役侵擾苗民。六是設義學 、立書院 、振興苗區(qū)文化教育。寶慶府志》載:復役五峒義學 ,延師教苗民子弟 ,曉以禮義孝弟 ,苗俗漸化”。知縣張方佳將白云庵改建成白云書院。廣招苗民子弟免費入學。一系列的民族政策緩和了當時的民族矛盾。
“湖湘自古崇文化,寶慶從來重精神。”我們所說的“邵陽精神”包括了寶慶人只認理、不認輸?shù)目範幘?,面對不合理、不公道,寶古佬向來不畏強暴,取于抗爭。史書說苗民“三十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并不是苗民愛造反,而是為了求生存,在明知力量懸殊的情況下,還是舉義旗奮起抗爭。事實證明有許多權益都是通過抗爭獲取的:明代苗民與朝廷抗爭,“爭”來了城步建縣、“爭”來了流官治理,“爭”來了設書院、辦義學,使苗民子弟能免費入學,“爭”來了免苗米、減賦稅等一系列的民族政策。雖然明清兩朝在城步區(qū)所實施的一系列治理措施不可避免地帶有階級性和歷史的局限性,但它從實際出發(fā),因地制宜和因俗而治,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時期改善了苗區(qū)的處境,在客觀上有利于苗區(qū)經濟文化的發(fā)展和社會的穩(wěn)定。這正是苗民與明清朝廷進行抗爭的歷史功績所在。廣大苗民堅忍不拔的抗爭氣概,前赴后繼的抗爭精神在我國民族發(fā)展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