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李某,男,11月28日核酸檢測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感染者2:孫某某,女,11月28日核酸檢測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感染者3:李某某,男,11月28日核酸檢測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以上3名感染者為一家人,11月20日駕車從外省出發(fā)前往他省,11月27日途經(jīng)洞口縣入住。均已閉環(huán)轉(zhuǎn)運至定點醫(yī)院。
經(jīng)初步流調(diào),3名感染者活動軌跡如下:
11月27日
14:05-14:18三人乘自駕車(新AHC420)在洞口收費站下高速,核酸采樣;
14:18-14:36三人乘自駕車去花古街道維也納酒店;
14:36-15:11在維也納酒店辦理入住手續(xù),三人入??;
16:26-19:16期間李某多次往返車內(nèi)取行李,李某某與孫某某未離開過房間。
11月28日
4:08-4:13、4:19-4:22 李某兩次下樓去自駕車取行李,李某某與孫某某未離開過房間;
11:03閉環(huán)轉(zhuǎn)運。
如與上述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洞口縣疾控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739-7222608)報告,配合做好隔離醫(yī)學觀察或健康監(jiān)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nèi)防反彈”的壓力持續(xù)增大。請廣大居民及來(返)洞人員增強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主動履行防疫義務。
1.嚴格執(zhí)行入洞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嚴重的省內(nèi)地區(qū)入(返)洞人員應至少提前1天主動報備。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返)洞,并實施5天健康監(jiān)測。抵洞不滿5天者,不參加人員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動做好個人防護。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主動接種疫苗。
3.廣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義務,進入各類公共場所主動配合開展掃場所碼、測溫、戴口罩、核酸陰性證明查驗等防疫措施;各級各類聚集性場所及公共場所,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督促進入場所人員落實常態(tài)化防疫措施。
洞口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1月28日